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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要文件传阅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7-02 编辑: 点击:[]


 

一、所有机要文件均应先呈主管领导审批,按批办的范围进行传阅,不得漏传或自行扩大范围,传阅一般按领导职务高低或分工依次下传。  

二、文件传阅应做到迅速、及时,急件急办,一般件在半月内处理完毕,对需要具体落实的文件,应先送主管领导提出落实意见,再呈主要领导审阅。  

三、传阅中如领导有批示意见,应及时按批示意见办理,需要反馈结果的,应及时催办和反馈,并在文件上注明。  

四、传阅机要文件,由机要人员负责办理,及时催阅催退,不得外传,坚持文件传阅当日送当日收,严禁在机要室外过夜。  

五、及时掌握传阅进程,严禁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失控,文件收回应认真清点,传阅、办理情况要记录完整清楚。  

六、文件传阅、办理结束后,应分类存入保险柜,以备归档和利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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