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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要文件管理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7-05 编辑: 点击:[]

 


 

 

一、办公室设专职机要工作人员,机要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及时、准确地做好文件的签收、登记、送发、传阅、清退、立卷、归档、移交和销毁工作,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。  

二、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进入机要室,无关人员不准进机要室。  

三、收到上级文件,要及时登记,按文件的批抄范围进行发送,对时限性强的要及时分送,以免压误,重要文件要加文件处理签后送办公室主任批示,按照批示快速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传阅,要随时掌握文件去向,避免漏传、误传和延误。  

四、严格文件借阅手续。党委归档文件一般不予外借,办公室内部需要借阅的,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,外单位借阅必须出具证明,并履行登记手续;借阅机密级或绝密文件,须经党委领导审批。确因需要借阅文件者,妥善保管,不准泄密、抽换、涂改、勾画、污损、复印、拆散、转借他人,阅后及时归还。  

五、对收到的上级文件、材料和党委、党委办公室印发的文件以及有保存价值的材料、图纸、照片(底片)、录音、录像等,均应及时交机要室立卷归档。各单位与个人不得私自保存、外传和销毁。  

六、按时完成立卷归档工作,所立案卷要整齐完备,及时入柜,妥善保管。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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