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限时办结制是对校内各基层单位、师生员工及外来办事人员提出办理的事项,在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前提下,限期办结的一项工作制度。
二、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,认真受理党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。
三、对全校学生、教职员工和外来办事人员提出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要根据情况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;需要领导审批或会议研究的事项,要有时限要求并告知;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不能办理的,也要耐心说明原因,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。
四、限时办结的具体期限
1.对于办事人员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,只要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;因故不能立即办理的,要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理时间,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。
2.对需要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,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3.对需要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,原则上在会议决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告知。
4.对上级部门或校外办事机构要求办理的事项,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并告知。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情况,并明确告知办理时间。
五、承办人应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工作制度,未按时限办理或对应办事项延误,造成不良后果者,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。